甲公司将购买的大型复印件放置在客户公司免费使用5年,但是前提是必须使用甲公司的耗材(比如打印纸等),5年到期后复印机设备归客户所有。
答复:
上述业务虽然是一项业务,但是在税务上看做是五项业务。
业务一:
甲公司将购买的大型复印件放置在客户公司免费使用,增值税上属于视同销售“有形动产租赁服务”,需要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缴纳增值税。
参考:
按照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》(财税〔2016〕36号)附件1
第十四条 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、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:
(一)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,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。
(二)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,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。
(三)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业务二:
甲公司将购买的大型复印件放置在客户公司免费使用,从所有权上来看,设备仍属于甲公司所有,会计处理和企业所得税上属于为出租而持有的固定资产,企业所得税不属于视同销售,5年内正常计提折旧费用,允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。
参考:
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第五十七条规定,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所称固定资产,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、提供劳务、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、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,包括房屋、建筑物、机器、机械、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、器具、工具等。
业务三:
甲公司将购买的大型复印件放置在客户公司免费使用,属于为出租而持有的固定资产,在购置的时候若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,允许抵扣增值税。
业务四:
在5年设备免费使用期内,客户必须使用甲公司的耗材(比如打印纸等),这对于甲公司来讲,属于正常的耗材销售业务,按照货物销售做收入并缴纳增值税。
业务五:
5年到期后复印机设备归客户所有,在税务上属于“固定资产清理”,应按照设备净值做固定资产清理收入,缴纳销售固定资产的增值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