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来到 益进教育职场提升
《企业所得税法》没有明确规定企业期作出明确规定。在实践中,筹备期一般以生产经营获得的收入为结束。根据规定,筹备期内公司发生的筹备费可在开业当年一次性扣除,也可按照新税法关于长期摊销费用处理的规定处理,但一旦选定,不得更改。
企业筹办期
政策参考: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连接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的通知》(国税函〔2009〕98号)
处理开(筹)办费。
新税法中的开放(筹集)处理费用没有明确列为长期待摊费用。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一次性扣除,也可以按照新税法关于长期待摊费用处理的规定进行处理,但一旦选定,不得变更。新税法实施前一年未摊销的企业,也可以按照上述规定处理。
相关文章
近期直播
主讲:
2025年初级先导班第四讲
6人已预约
2025年初级先导班第五讲
3人已预约
2025年初级先导班第六讲
2人已预约
课程推荐
更多>
VIP重磅来袭
财税合规顾问课
¥ 2980.00
企业审计管理
¥ 256
会计查账技巧
纳税申报实战系统
¥ 199.00
网站导航
学习服务
资讯中心
联系客服
028-82745668
9:00-21:00
客服老师
2935680477
该章节不能体验试听
赶紧报名加入,一起学习吧!
QQ客服
微信客服
15680791392
电话客服